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怎样分配工作
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生源地分配:省属公费师范生原则上会返回生源地就业,大多数情况下是去农村中小学任教。
2. 双向选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竞岗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为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3. 履约任教: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需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4. 岗位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确保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5. 跨省就业: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的公费师范生,应届毕业前可申请跨省就业。
6. 政策激励: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7. 专业发展: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专业发展纳入各级培训,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
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是一个综合考虑个人意愿、地方需求和政策导向的过程。
张雪峰不建议免费师范生
张雪峰并没有明确表示不建议免费师范生。实际上,张雪峰在多个场合中提到了公费师范生政策,并认为这是一个值得高分学子报考的专业。他提到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能够获得教师编制,不用为就业发愁,对于家庭条件一般并且立志投身于教育事业的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张雪峰还提到了公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对于培养优秀教师的重要性,以及国家直属的六所公费师范生院校。可以认为张雪峰对公费师范生政策持积极态度,并没有不建议免费师范生的观点。
省属公费师范生的弊端
省属公费师范生存在的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就业环境限制:省属公费师范生在就业时,需要按照最初签署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在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这意味着他们的就业环境相对有限,通常是教师资源极度紧张的农村地区,教学环境、住宿条件等不如省市区优越。
2. 任教年限要求:省属公费师范生在定向区域的任教年限必须满6年,这限制了他们的职业发展灵活性。
3. 违约责任:如果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照协议去农村中小学任教,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的金额为公费教育金额的50%,并需在违约处理公布的一个月内缴纳。
4. 教育深造限制: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可以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但由于必须要在用人学校服务至少6年,在此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因而是不能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
5. 不能转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在就读期间不能转专业,这限制了他们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调整学习方向的可能性。
6. 就业竞争加剧: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将“求稳”作为就业的重要考虑因素,教师岗位因其稳定、有编制、门槛低等特点,在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热度不断上升,给公费师范生就业带来不小的竞争和压力。
7. 自身应变能力不足:公费师范生在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有国家政策的有力保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的忧患意识,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公费师范生也存在自身素质能力与教师职业素质要求有一定差距的问题。
这些弊端可能会影响省属公费师范生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满意度,需要通过政策调整和个人努力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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