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度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根据通知,河北省2021年度和2022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入河北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9日。考试报名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办业务”栏目“业务系统”中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考人员须2月13日-26日登录该系统进行注册;2月26日前在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2月26日17时30分前完成网上缴费;4月3日-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2021年和2022年报名成功人员无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只需按考试时间安排自行打印准考证即可。如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可于2023年2月13日-17日期间登录系统申请退费。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专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应试人员可登录系统的“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此次考试实行考后审核,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等方式在线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应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验。对存疑应试人员,须到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核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2023年度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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